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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标准创新型企业(中级)认定指标体系——特色化指标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2-28 浏览次数:315

​  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《重庆市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 培育细则》的通知中,标准创新型企业(中级)认定指标体系特色化指标如下:

 
 
 
 
重庆市标准创新型企业(中级)特色化指标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标准创新型企业(中级)特色化指标(可任选2项累计,满分10分)

A.近五年内,企业牵头承担并通过验收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(5分);牵头承担并通过验收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(3分)。参与的得分减半。

B.近三年内,企业被评为AAA、AAAA、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(5分);被评为A、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(3分)。

C.企业人员纳入国家标准化专家库,且近五年内有受市场监管总局邀请以专家身份参与标准化活动(5分);企业人员纳入市级标准化专家库,且近五年内有受市市场监管局邀请以专家身份参与标准化活动(3分)。

D.企业或企业人员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(5分)。

附件重庆市标准创新型企业(中级)认定指标体系特色化指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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