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《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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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9-05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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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5月10日,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《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》(以下简称《政策》),其中对制修订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奖励标准,由60万元直接提高到1000万元,这在全国都是独一无二的。
《政策》中提出:在标准化方面,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单位,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、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制(修)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,分别给予1000万元、100万元、80万元、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制(修)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,分别给予100万元、80万元、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被政府采信或10家以上企业采用的团体标准,给予牵头制定单位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将自有知识产权转化为国家、行业、团体标准的企业一次性追加奖补2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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